2011-07-24

008* 離開,是為了燃燒下一次的花火

人生中下定決心第一次離職的夕陽,是不是很美?
「離開,是為了綻放下一次的花火。」是我苦思了很久,才決定下得標題。起初想了很多直白的,像是「關於離職」、「離職,WHY NOT」之類的……不過,最後覺得應該要有一點社會啟發(?)的意義,這是一年換過4份工作的我,對人生這段的經歷所下的註解。



---


「離開前公司的原因是什麼?」我想,這應該是面試的時候,高達80%會被問到的問題吧!最近這一次被問到,是一個大學的學妹,忽然送來Whats app的訊息。


說實話,我還真的沒有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可以給學妹,因為我向來都是任性想走就走的啊,不然BLOG怎麼可以取名叫「任性生活守則」呢?(笑)雖然在訊息裡雜亂無章地說了大話,不過那些都是我的真實體悟,希望可以給你有一點幫助。


人生有千百萬個理由,都會遇到千百萬個選擇機會,誰也無法告訴你,哪一個決定一定可以帶給你什麼樣的人生。只是每一次的離職前,妳都會給自己一個保證:下一份工作一定會比現在好!


不過,現實是這樣,沒有一家公司會全然照你想像的那樣,除非你自己開一家。但問問老闆,公司真的就像你想像那樣嗎?未必吧…。


工作的世界就是競爭,就是戰鬥,不是一份只是為了搪塞已經不會再有的上課時間,不是為了每個月賺那幾個小朋友,然後滿足自己無法止息的消費欲。如果你只是把工作看得那麼簡單,好吧,右上角有個X,你可以不需要認同我。


所以我每天都非常努力,從一個完全的門外漢,憑藉著超乎常人的熱情與衝勁一股腦地往內狂奔,每天對我來說,就是一個新的學習,一步一步都讓我覺得距離我的夢想越來越近了。


夢想是什麼,夢想是一幅很美好的畫面,我常想像著我會騎著腳踏車在城市裡穿梭,一本筆記本與一隻筆就會是我的全世界,我帶著懷有同樣衝勁與創造力的設計師小將們創造出自己的品牌,走出台灣的風格。我覺得我會實現,沒有為什麼,the secret 說的吸引力法則,相信就會成功。


在此之前,工作中會有一個執行的程序,那就是「該做的事」,「會做的事」,「想做的事」。第1和第2通常都是緊緊相依的,通常公司錄用你,是因為你在組織當中有「該做的事」(職責)是你剛好「會做的事」(專業)。當這兩個階段都可以游刃有餘的時候,才會有第3個階段叫「想做的事」(計畫)。


很多人離開的原因不外乎,因為做不到想做的事,公司都不重視我的才能……etc。其實我也是,一直到我換了這麼多份工作之後,我才真正體會到在談「想做的事」之前,到底我們都花了多少時間與精力專注在「該做的」與「會做的」,來到這個社會上不過2-3年的菜鳥們,憑什麼實力與權力去談想做的事呢?


如果你要問我的意見,我會認為不開心、不喜歡、沒熱情,想走都可以走,就算別人說妳任性還是草莓,證明給他們看妳不是就好了。離開一份你根本沒有心的工作,對公司來說,說不定會是一個很好的消息。


說真的,這是自己的人生,如果只因為在意別人的眼光就太累了。我們都還年輕,換幾個工作是體驗人生與現實社會哪裡有什麼錯,自己想清楚,對得起自己就好了。(對,就算是爹娘的話也只能做參考,因為這個人生你不能只為他們而活,聽媽媽的話這件事,你應該要在學生時期做好,而不是到了出社會還是daddy's daughter.)


學妹說,「我喜歡你的熱情和衝勁!我也要找到這樣的自己。」有點心虛,我想我還不夠格可以當誰的表率,畢竟我就是一直follow著自己的心智,然後任性地去做了那些可能永遠無法回頭的決定。因為現實很嚴厲,所以一定要讓自己夠強悍。


離開,是為了燃燒下一次的花火。花火可能就是短短那一瞬間的美麗,但是至少都曾留下自己努力燃燒綻放的成果,即便是只有短短的一瞬,也值得我投注這麼多的熱情與努力,因為,那是我人生所留下來不可抹滅的,價值。


願你也會找到你的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