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公司在找人,要找到合適的人選不容易,合適的人選又不見得可以接受得了公司的開價,似乎就這樣鬼打牆般地無限迴圈。最近的這一次面對的是,已經談到最後的面試者問說,薪水是不是可以再加個一、兩千,或是可以提高底薪的方法。
方法?方法就是你證明給我們看,你確實值那個價值吧!
雖然我不是什麼人氣部落格,不過為避免我措辭太強烈,先聲明一下:每件事都會有不同的角度,這一篇我主要提出的觀點是從勞方的角度出發,但並不著重在勞方的權利,而是作為一個快樂勞方的「義務」。
瞭解了嗎?在這個基礎點之下,再請你慢慢往下讀。
2008年從輔大新聞系畢業的那一年,遇到了金融海嘯的襲擊、中國時報裁員600人,那時師長神色凝重的說,你們遇到了就業寒冬,要堅強。(雖然我個人覺得就業市場就此一直沒盼到春天的到來)
我畢業的那年代,還不流行22K這鬼玩意兒,但是大家都危機意識相當高的將期望薪資訂在大約24K左右。(以媒體新鮮人,私立學校畢業生的標準)不過,因為我的方向是學歷門檻低的企畫,重點是在於「耐操」、「反應快」,功課雖然不怎麼樣,但從打工、學會經驗來說,我可是比同期的強多了,所以,從一開始就把自己的「建議售價」訂在26-28K。
後來,也不算很順利地錄取了我的第一份工作:中華職棒。順帶一提,這是我最喜歡的工作照片,視野絕佳的記者室是球迷完全無法體會的角度啊~~
這個主題下關切的重點呢?薪水比建議售價還要高喔!(雖說,這筆錢一直到我要離職了才給足)
現在的這份工作,起薪和第一份工作是一樣的。中間換過3份工作的我,在25歲(職業經歷2年)接下的這份工作,大家都問我,怎麼不要求高一點的起薪呢?工作不是應該要越換越高薪嗎?
這點我一直很懶得跟大家解釋,基本上沒有經濟壓力的我,在挑選工作的時候自由度比較大,因為我不用養家、沒有貸款的壓力、對物質的要求不是很高,加上雖然工作了兩年,但進入「設計」這個行業也是全新的領域,少拿一點說實在也不算什麼。
而且,我有自信等我有成績的時候再來跟老闆談加薪條件,也不遲啊~(翹腳)
這是我想說,當然你有權力可以為自己定價,但相對的,資方也有權力可以決定要不要接受,至於資方決定的關鍵點,還是在於你值不值那個定價。(當然,這要先排除那些刻意想剝削員工的公司)
公司的長遠生存會有營運上的問題,這些支出成本都是左右公司經營的關鍵。以我們這種小公司來說,一個月三萬的薪水,13個月薪就是39萬,加上勞健保、電腦、員工旅遊、林林總總,一年就需要多負擔50萬的開銷。
讓我揣測一下你的想法:靠邀咧,我當員工我幹嘛管這麼多?
你當然要想這麼多,因為當你沒有辦法創造這麼多的利潤時,公司就等於養了一個冗員、更可能會虧損,假設公司倒了就不用工作啦,你還覺得這些事跟你沒有關係嗎?
對於工作,我一直都是杜拉克的追隨者,我認為要真正樂於工作就要喜歡工作,工作的價值來自於主管、客戶的肯定,身為一個領薪水的上班族,該思考的並不是如何運用下班時間多兼差,而是如何提升自我的價值。
你在這份工作上可以做到的是恰如其份、不多也不少,還是你可以做好本分之後,不斷地思索可以作更多的有哪些,可以怎麼讓你的工作內容更有趣、更有價值、更無可取代。
當你手上有牌了,自然就該去跟你的主管要求符合的價值。如果你確實值那個價值,但公司不肯給呢?那麼,就離開吧!因為那個公司不懂得尊重專業,也就不配擁有你這樣的好人才,出去闖,或許可以讓你看到更不一樣的世界。
當然也可能發現自己並不值那個價值。你可能真的很棒,但是你是棒到那麼無可取代嗎?在定價的時候,我們應該要評估一下就業市場的現況,和產業的發展價值。
你值多少錢,誰決定?當然你可以給自己一個建議售價,不過,最終決定權是在「市場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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